
在不少人看来,立遗嘱是年纪大了才会考虑的事情。不过,今年36岁的周女士(化姓),却在即将与男友领证时,前往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,明确将个人名下财产及父母赠与房产,指定由母亲继承。此外,她还计划与男友签订婚前财产协议。“提前厘清财产归属,能够有效规避婚后财产纠纷,让婚姻更纯粹、更稳定、更长久。”周女士说。

周女士介绍,父亲过世后,母亲主动放弃继承房产,并将自身份额全部赠与女儿。目前,周女士与男友正在筹备婚事,计划明年领证结婚。尽管双方感情稳固,周女士认为,婚姻需要真诚经营,更需要理性保障。为此,周女士立下遗嘱,以此守护父母留下的资产。
“立遗嘱并非对婚姻的不信任,而是一种清醒的法律规划。”中华遗嘱库广州海珠区项目服务点负责人何丽琼介绍,周女士立遗嘱的目的很明确:无论未来发生什么意外,父母留给她的这份“底气”,能够按照她的意愿,精准地回流到母亲身上。年轻人不再避谈生死,而是用法律工具将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,这恰恰是社会进步的体现。
除了立遗嘱,周女士还计划签署婚前财产协议。何丽琼介绍,这两者功能不同,但可以形成互补。遗嘱解决的是“身后事”,即继承人去世后,遗产按照其意愿分配。遗嘱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,周女士的遗嘱指定母亲继承,若她发生意外,房产将依法由母亲继承,不会作为遗产被配偶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分割。
婚前财产协议解决的是“生前事”及“离婚时的事”,约定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、婚后所得的性质,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案。周女士计划在领证前签署,正是为了使房产等大额资产的法律属性从一开始就清晰明确。
“优先级上,建议先立遗嘱,再签协议。”何丽琼说,遗嘱由立遗嘱人单方完成,无需对方知晓或同意,可以最快速度保护父母财产。而婚前协议需要双方协商,可能需要时间沟通。两者结合,是目前最为周密的婚前财产规划方案。
对于有计划性、正在筹备婚姻的市民,何丽琼建议,不要把“感情信任”等同于“财产不设防”,感情好与财产清晰并不矛盾,恰恰因为珍惜感情,才应当把财产归属提前说清楚,避免将来用情绪去解决本应靠法律解决的问题。
同时,要警惕“婚后混同风险”。很多人误以为,婚前房产只要不写对方名字,就永远是自己一个人的。实际上,如果婚后将婚前房产出售,用所得款项加上婚后收入购置新房,或者用婚后工资持续偿还婚前房产贷款,那么这部分资产很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“做好婚前财产规划,相当于在法律层面为这份财产建立了极强的隔离保护。”何丽琼补充道。
南方+记者 汪祥波
通讯员 周梦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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